玻璃窯用耐火材料在選擇及配置時,應該遵循以下規則。
① 應根據窯爐在設計時,規定的作業環境(原料成分與配合料熔制的需求,溫度制度,氣氛,壓力,以及燃料燃燒的火焰狀況等)和耐火材料燒損,侵蝕的原因來選擇和配置相應的耐火材料。
② 應根據玻璃窯設計的窯齡,以及窯爐各部位使用的耐火材料燒損、侵蝕的速率來選擇配置能達到設計窯齡和減少燒損與侵蝕的理化性能指標、外觀尺寸符合要求的耐火材料。
③ 在使用溫度下,應避免會發生化學反應的兩種不同耐火材料在一起。必要時,也應在兩種不同耐火材料砌體間設置過渡磚或過渡層。否則會形成低共熔點,反而加速了耐火材料的燒損和侵蝕,大大影響了玻璃窯的窯齡。
④ 與玻璃液接觸部位所使用的耐火材料,應盡量減少橫向磚縫,以避免向上鉆孔侵蝕。(特別是電熔鋯剛玉磚),否則造成材料的侵蝕速度加快。
⑤ 在砌筑耐火材料時,所需用的耐火泥,應與磚材性質相同。不同材質的耐火材料和耐火泥不得混用。
⑥ 在選擇和配置玻璃窯用耐火材料時,應做到經濟合理,搭配恰當,該選用耐火材料的部位,則選用耐火材料。否則既影響玻璃窯齡,又會造成很大浪費,經濟合理性差。
⑦ 應有專人負責玻璃窯爐的技術管理,在窯爐檢修時,觀察窯爐的燒損、侵蝕狀況,找出薄弱環節,以便在今后設計和配置玻璃窯用耐火材料時,予以改進。同時,專人負責對耐火材料的有關技術要求,理化檢測報告、砌筑、烤窯、使用維護、拆窯維修的各項資料,原始記錄,建立專門檔案。從而積累經驗,不斷提高耐火材料的選擇配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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